为加强对学校校园网信息安全的管理,规范校园网用户上网行为,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,根据国务院信息办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相关网络管理条例和文件精神,对校园网用户实行实名制上网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办理方式
(一)申请入网的教师办公用户持有效证件(本人身份证、校园卡),到信息技术中心办理开户手续。信息技术中心给与分配上网账号,开通网络。
(二)申请入网的其它单位临时人员或学生临时用户持有效证件(本人身份证、校园卡),需填写相应申请表,由相关领导签署意见后,信息技术中心给与分配上网账号,开通网络。
二、用户若需停止校园网的使用,本人应到相应开户地办理注销手续,退网时间从注销登记之日算起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执行国家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,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,积极配合实施实名注册制度,提供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。
(二)校园网用户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网络上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信息。
(三)用户端的设备(如个人PC、网卡等)由用户自己负责,若出现故障由用户自行解决。
(四)入网用户须妥善管理所分配的认证账号及密码,由于帐号管理不善所引起的信息安全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。
(五)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以上所有规定,违反规定的用户,信息技术中心有权停止其使用,终止其接入校园网络,情节严重的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。